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4月24日晚,针对董秘行业的首部监管规则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》(下称《董秘监管规则》)正式发布。
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: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、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。《董秘监管规则》出台迅速引发市场热议。有报道称,目前董秘兼财总的A股上市公司有近900家,董秘兼总经理的有70多家。同时,部分董秘还兼职副总。因此,可能有上千家上市公司面临“整改”。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证券时报·e公司记者注意到,就在4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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